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我校优秀本科学生典型,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规定,《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2026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学院根据划拨的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开展评审(传播学院共2个名额)。学校将举行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拟评选出5名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奖,不占下达到各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并从中选拔推荐1人参加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8〕269号)(附件1)申请基本条件。
(二)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名次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附件2,P4-P5)。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并需撰写情况说明(请参考附件3样表进行填写)。
(三)学生评奖学年内,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体测免测者中,只有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不做体测成绩要求)。
三、参评期限及成果的认定说明
国家奖学金参评年度均为2025-2026学年,即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未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成果不受参评年限制,成果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除依据10%-30%参评的学生,其所依据成果必须为即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凡在上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取得的成果,不得再用于本次申报,用于再次申报的成果,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请参考附件5样表进行填写)、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附件6)进行申请。
(二)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分配名额、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公开评审和评议,确定推荐排序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学院将从国奖推荐名单中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2026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现场,并提供评选活动的相关材料。
(三)特别评选现场活动
学校计划9月30日组织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评选候选人现场作自我展示、形式不限,展示时间为6分钟。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评选,提出5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评选奖建议名单。
五、材料提交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请参考附件5样表进行填写)。纸质稿(一式三份)+电子稿。其中,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名次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出现降转专业情况;同专业必修课
同等情形,均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附件3)。
2.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电子稿。
3.成绩单(从我的商大下载,需为本学期时间范围内下载)。纸质稿。
4.所有佐证材料。纸质稿+电子稿。
5.提交时间及方式
9月19日16:00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38667488@qq.com、纸质版交至计算机楼529黄老师处,过时不再接受申请。
电子材料(文件命名:***学院+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事迹材料/***):附件4申请审批表、参评学生事迹材料、附件6初审名单、证明材料(全部放在一个PDF文件里);
纸质材料:附件4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证明材料(按填报顺序放)。
6.院内选拔需制作PPT现场展示,请申报国奖的同学加群,选拔时间地点群内通知(预计下周)。
六、注意事项
学院对学生申报资格严格进行把关,所填报初始材料中的学生个人信息务必准确;参评人佐证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并证实,取消评奖资格,并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2: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doc
附件5: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doc
未来传播学院
2026年9月16日
